房地產買入素人心得

想要買房子,不只要錢夠多、另一半同意、長輩喜歡,還要風水好、學區好、生活機能方便、地域有漲價前景……..各種各樣需要考慮的事太多,實在另人不知如何下手,甚至有人因為難以抉擇,還要擲筊問神的(其實就速偶啦)。 財經專欄作家曾給出一張買房需求評量表,把各式需求依照「加權」比重排序,各位只要填入各項分數,可幫助找到適合自己的房子。


評量表中將房屋本體、鄰里環境(小環境)、交通便利(生活機能或通勤時間)、學區位置、嫌惡設施、房屋價格依照權重分配比例,大家可將自己在乎的條件「加重」,不在意的指標「減少」比重,就可得到客製化的購屋需求評量表。

通常用這張評量表,可以先有一個初步共識,以我為例,我最在意的是鄰里環境和學區,而我是舊台中市的人,大概也知道哪幾所公立小學是多年來辦學狀況頗受好評的,所以當時一直看惠文/大新/東興/大墩學區(我是公小派的媽媽XD),我先生對生活機能和通勤時間非常在乎,因此他不太能接受五期 (我也知道五期生活機能好,但路小車多,尤其大墩XX街一帶,外出騎摩托車才方便,偏偏我已經十幾年没騎車,我先生不放心)。所以我們最後把看屋區域縮小到惠文學區(七期走國一方便,南七期上74號國道很快) 。剛好惠文學區一帶嫌惡設施不多,所以我們直接進入房價設定的決策,最後我們把七期和南七期,走路15分鐘會到惠文國小,價格範圍在3000~4000萬的房子幾乎全看完了,才買了現在的家。


我先澄清一下,我知道有江湖傳言說七期生活機能不好,但我們家在巿政北一路上,走路1分鐘到歌劇院放電小孩,3分鐘到全家,5分鐘到seven,9~10分鐘到新光遠百。 買東西的話走路5分鐘有全聯,10分鐘有楓康,開車去家樂福2分鐘呵呵呵,所以買房不要憑網路圖片和既定印象先入為主的想像,要實地去現場看、去附近環境走、甚至在不同時段去週邊看看,這樣才是準確的!


看屋事實上是一件很花時間的事,再怎麼精算時間,一個早上看三個社區、十間房應該是大部分人的極限了。大量看房之後可能會有2種結果 (1)越來越知道自己的喜好 (2)沒有一間100%滿意,但是又不知道挑剔的點在哪裡。如果妳覺得自己是後者,那麼看房子做筆記對妳應該有幫助,一個社區挑最中意的一間寫即可,才不會花太多時間紀錄。可以考慮用制式的看屋檢核表做紀錄會更快更有系統,各大房仲都有自己的版本,我個人最推薦住展的看房檢核表。

看屋檢核表下載

沒有一間房子是完美的,譬如說注重地點,那就要接受較貴的每坪房價,喜歡新屋,那通常室內使用空間就只有同價十年屋的四分之三,又要地段好又要房價可負擔,那就不能再挑建商了。我們通常只能選擇CP值較高的那幾間,再每一間都去談談看。因為你不是只有一個選擇,所以價格一定要踩住(同理,如果看來看去只有一兩間房子是覺得可以買的,那買比較貴也只能摸摸鼻子吞下去了)。我自己從看屋到成交,下了超過10次斡旋(帶斡旋金20萬現金去簽要約書),其中屋主有出來談的有5~6間,因為我先生價格踩的很緊,所以真的是好不容易才買到。

我們的策略是這樣,共有 ABCDEF 6個(甚至更多) 選擇,都用(我們心中的)底價減100~200萬去寫要約書,有些真的是芭樂價沒錯,像這種仲介收了20萬斡旋金,他們的功能就是去找屋主 ,然後屋主會在要約書(又叫斡旋單)上面勾不同意出售,然後房仲會拿著20萬斡旋金,跟那一張已經有屋主簽名表示不同意出售的要約書回來給你,前後通常不超過三天。

如果仲介卡著你20萬的斡旋金不想退,又一直跟你說屋主不同意出來談,那其實還是有機會,可是因為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選擇,所以我總是跟房仲說:「那我們就是跟這間房子沒有緣份(心裡OS:反正20萬先退我們!!!)」,然後直接選下一間斡旋。講白一點,我們在看房子的高峰期時,那20萬斡旋金就是在不同的仲介手上輪來輪去,一個月可以換好幾個仲介拿呵呵呵呵。

下了這麼多次要約單,總會有屋主即使不到底價還是會想要出來賣看看,這時候就是加價了,然後我們就是加到我們的底價,談不成我就會說小孩在哭要回去顧小孩了,當我們準備轉身走人時,有時候會突然屋主就會突然ok了?? ( 其實那個時候就是屋主已經同意,但是仲介還在拉價,可是事實上當屋主同意可以賣的時候,仲介就會把代書call出來了)。為什麼我會知道呢?因為有一次就真的是談了兩個小時,我覺得有點煩了,然後我說:「這個價格屋主不同意就算了,我要回家陪小孩睡覺了!」仲介看我真的要走,馬上再跑回去屋主那邊小房間,然後迅速的拿出房屋買賣契約書跟我說:「屋主看我們年輕人,小孩又小,這個價格可以賣了!」。我那個時候真的有點為難: 「可是九點多了,小孩一定要我回家哄睡,我希望他們十一點前一定要睡覺。」仲介一急就不小心說溜嘴:「很快很快,我們代書已經在路上了。」然後我先生聽了臉都沉下來了,什麼話都不說起身走人(他真的超級不喜歡被坑的)。

當你都已經準備轉身要走了的時候,竟然就買到房子了! 這時候要怎麼辦呢?當然就是看你有多喜歡這一間房子啦,如果你真的夠喜歡,就坐下來把買賣契約書簽完,還是會買到的。如果不夠喜歡或感覺不好了,那就走人,既然沒簽契約書,所以也不會有違約的問題。

那是不是每一次都是轉收走人之後才會賀成交呢? 好吧, 我和6到7位不同屋主談過價格, 沒有一次是可以談一輪就成交的。我相信跟我只要講超過2小時就不想再談也有關,畢竟聽說很多人是馬拉松式談了8個小時才成交,我可能是比較好動的性子,沒有辦法在小房間關這麼久。不過真的建議各位買房時踩住心目中的價格,沒有一定要買的房子,但是有一定不能買的價格,這是我身為買方看房的中心理念。畢竟動輒幾百幾千萬的成交價,萬一沒有守好心中的底線,那就是要多工作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,您說是嗎?

花時間多重覆幾次上述動作,應該可以用心目中的價格買到可以接受的房子。談成交花多少時間,全部加起來都不會超過一個月(我的意思是: 就算每個星期天去關一次小房間,半年也才27個”工作天”而已,如果守住價格,那可是賺了幾個月的薪資,重點是一定要認真看房,好讓自己不是只有一兩個選擇。

祝大家買房成功!